陈春武
主任医师 沈阳市精神卫生中心副院长兼和平分院院长 毕业于沈阳医学院临床医疗系,中国心理卫生协会会员,中华医学会精神科专业委员会委员,辽宁省医学会精神医学分会第十一届委员会常委委员;辽宁省劳动能力鉴定专家组成员,沈阳市精神司法鉴定人。从事精神卫生工作二十余年,曾荣获辽宁省科技成果三等奖一项,沈阳市科技成果一项,发表国家级论文十余篇,目前在研课题2项,编著了沈阳市精神疾病诊疗手册。
所属分类:权威专家
职务:副院长
职称:主任医师
擅长:精神分裂症、双相障碍、神经症、创伤后应激精神障碍、器质性精神障碍等诊断和治疗。